《实施方案》提出,到2027年,碳足迹管理体系初步建立;制定发布与国际接轨的国家产品碳足迹核算通则标准,制定出台100个左右重点产品碳足迹核算规则标准;到2030年,碳足迹管理体系更加完善,制定出台200个左右重点产品碳足迹核算规则标准。
对汽车及零部件行业来说,碳足迹管理体系建设意义特殊且刻不容缓。中国汽车及零部件出口势头强劲,抢抓“第二曲线”成为产业链上下游企业不想错过的增长机遇。而在“出海”这条漫漫长路上,除了产品本身,建立完善的碳足迹管理体系更是企业要面临的全新重大考题。
事实上,《实施方案》也将新能源汽车作为重点关注领域,将按照团体标准先行先试、逐步转化为行业标准或国家标准的原则,研制重点产品碳足迹核算规则标准。
同时,《实施方案》还提出,建立完善产品碳足迹因子数据库,依托国家温室气体排放因子数据库,优先聚焦基础能源、大宗商品及原材料、半成品和交通运输等重点领域发布产品碳足迹因子,建立国家产品碳足迹因子数据库;建立产品碳标识认证制度,研究制定产品碳标识认证管理办法,明确适用范围、标识式样、认证流程、管理要求等;建立产品碳足迹分级管理制度,鼓励企业参照相关标准和要求开展自身和供应链碳足迹评价,推动企业挖掘减碳潜力、优化供应链管理、提升产品低碳竞争力;探索建立碳足迹信息披露制度,分阶段、分步骤鼓励企业以环境气候信息披露、可持续信息披露或自愿性评价认证等方式发布产品碳足迹核算结果与报告。
谨防清洁行业“碳壁垒”
当地时间6月12日,欧盟委员会发布公告称,对比亚迪、吉利、上汽集团征收临时性惩罚关税,并将于7月4日开始实施,此前90天内登记的电动汽车也都可以被追溯征收关税。此外,针对我国电动汽车的反补贴调查将持续到今年10月底,届时欧盟委员会将决定是否征收“永久性关税”,该关税通常为期5年,除非欧盟各国以压倒性多数表示反对,否则将实施惩罚性关税。
前不久,2023年8月正式生效的欧盟新电池法配套细则——电动汽车电池碳足迹计算规则草案及附件(以下简称《草案》)结束了为时一个月的征求意见窗口期。
欧盟新电池法规定,自2027年起,动力电池出口到欧洲,必须持有符合要求的“电池护照”,这个数字身份证包含电池制造商、材料成分、碳足迹、供应链等信息,其中最先成为“拦路虎”的是产品碳足迹信息,动力电池企业最早需要从2025年7月率先公布产品全生命周期碳足迹数值。
《草案》之所以受到我国动力电池行业的广泛关注,是因为仅保留2023年6月发布旧草案中“全国平均电力消费组合”和“直连电力”两种计算模型,而将“供应商电力产品”和“剩余电力消费组合”的计算模型直接剔除。换句话说,《草案》针对产品全生命周期的碳足迹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根据《草案》,对于电池生产环节碳排放比例占比最大的电力碳排放部分,企业大概率要按照“国家平均电力消费组合”计算电力碳排放数值,而中国的该项数值高于欧盟多国,也高于日本和韩国等其他主要动力电池生产国。这对于相关企业来说,不仅需要开展供应链环节碳足迹梳理盘查的工作,并且在核算出最终的碳足迹数据后很可能对中国厂商的产品不利。
碳足迹工作的推进与困惑
中汽碳(北京)数字技术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汽碳”)主管张廷对《中国汽车报》记者表示,中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迅猛,欧盟和美国等考虑到对自身产业的保护,只能选择从动力电池等关键零部件入手加以限制,下一步针对电机的碳足迹法规要求恐怕也将出台。
好消息是我国关于动力电池碳足迹的相关标准已经成型,接下来主要将应对两方面挑战,一是中国标准的碳排放因子或系数(碳排放系数/碳排放因子是指每一种能源燃烧或使用过程中单位能源所产生的碳排放数量)是否被承认;二是动力电池碳足迹测算使用的底层数据是否能够公开,由于涉及企业商业机密,如何在合规、合理的情况下运用也是碳足迹管理的一大难题。张廷介绍称,欧盟对绿电要求严格,可能与国内标准不同,从而导致碳排放因子不被认同的情况出现。“尤其是企业在海外市场经受调查时,更容易受人掣肘。所以,从企业到行业,大家一边在做碳足迹工作,一边也在犹豫,究竟该不该走下去。如今欧盟新电池法就产生了如此大的冲击,若是以后出现更多形式的限制,又该怎么办?”她担忧道。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行业人士则直言:“车企建设碳足迹管理体系,要么为了奖补,要么为了更好卖车。前者在当前市场环境下正逐步取消,后者国内消费者对碳足迹感知并不太强,最直接的影响只有海外市场,有出口需求的企业可能更迫切地以此突破‘出海’绿色壁垒。”
从无到有的困境与挑战
首先是认知,当前企业更多是在组织层面有了“碳关注”,而在产品层面没有建立完备的“碳指标”。行业仍缺乏科学、系统、完整的顶层规划指引,业界并没有就建立什么样的管理体系以及如何建立达成共识。
其次,碳足迹的构成主要包括直接排放和间接排放两部分,直接排放的减排手段包括企业使用更低排放的工艺、清洁能源替代化石能源、能效提升、采购更低排放的原料等;间接排放的减少手段包括提高能效、采用绿色电力等。从计算角度来看,涉及的数据和指标复杂且繁多,许多数据无从获得。“没有数据,就没有标准。”张廷表示,碳足迹管理体系的底层应是数据,先有数据再有标准,但现在底层的“积木”都没有,如何去搭建上层“建筑”。没有统一的规范核算,更无从讨论标准制定问题。
再次,要建立国际互认的碳排放因子仅靠企业的力量很难实现,需要国家出面牵头开展谈判,实现国际接轨。据介绍,目前中汽中心也在牵头推进标准与国际接轨。“单是分工就用了半年”,从张廷的话语中可以想见,建立统一的碳足迹管理体系将是一项非常浩大的工程。
第四,企业的数据采集涉及商业机密,在进行碳足迹测算时也有保密需求。此外,碳足迹管理体系的配套环境正在孕育阶段,亟需建设完善,如绿色金融机制、碳人才的培养和储备等。张廷举例说,银行等贷款机构的目录意识较强,会考察企业是否实现低碳作为批贷标准之一,但对低碳标准的认证还有待商榷和加强。“现在的目录比较笼统,实际上一些燃油车也能达到很好的减碳效果,原则上也该被划进目录。”她说。
行动起来才能掌握主动
佛吉亚从2020年开始成体系性地推进碳足迹管理工作,从企业层面和产品层面两个维度入手,首先建立了“三步走”的碳中和目标,并逐步落地为碳足迹管理。具体来看,截至2025年,佛吉亚将实现企业内部排放碳中和(“范围一”和“范围二”,出自《温室气体核算体系》,代表不同的碳排放来源,下同);截至2030年,将减少45%的碳排放(“范围三”);2045年起,实现包括上游在内所有范围的碳中和,达到“净零”状态。
程迎迎表示,佛吉亚经过多年的探索和实践,如今已构建出较为成熟完整的碳足迹管理体系。对此,他们认为有几点经验可供参考和借鉴。第一,要设立清晰的目标,确立方向,如佛吉亚“范围三”的目标就是减少45%的碳排放,这就需要上下游同步减少相应数值,有了目标才能对上下游的工作有明确的量化指标;第二,要搭建清晰的管理架构,包括人员架构、战略步骤以及技术路线落实等,让顶层规划一级一级落到实处;第三,要加强与业内有经验企业的交流学习,佛吉亚最初也是通过与法国施耐德电气公司的深入交流,学习了方法论,了解先进经验,并逐步构建出自己的管理体系;第四,要注重自主创新,包括低碳产品的创新和商业模式的创新。
“目前,许多企业在认知层面仍有误区,认为做碳足迹管理体系需要花费巨大成本而没有收益,但事实并非如此。”程迎迎举例说,“我们在做‘范围一’和‘范围二’碳足迹管理时做了大量节能工作,反而节省不少能源成本,同时通过与第三方合作,置换高能耗设备,节省下来的成本与第三方实现了合作共赢。”
随着国内外对碳足迹关注程度越来越高,汽车产业链上下游企业都在开展相关工作。此次《实施方案》的发布,将成为有力的指引和助推。据悉,《实施方案》提出四方面22条重点工作任务。从建立体系标准,加大金融支持,推动国际互认到强化能力建设,《实施方案》已将碳足迹管理体系勾勒出大致格局,尤其是锂电池、光伏、新能源汽车和电子电器等重点外贸产品,这些产品在国内外的发展势头迅猛,对碳足迹的核算要求也越来越高,积极参与推动产品碳足迹国际标准的制定,也将在未来的国际碳市场中具备更多的话语权。
与此同时,《实施方案》提出鼓励企业机构积极推行探索团体标准,明确所有产品层面的碳足迹标准可以团标先行,边摸索边调整;对实施基础好的团体标准采信再由行业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择优转化为行业标准或国家标准,以激发企业和机构在标准制定中的主动性和创新性,加速碳足迹标准的制定和应用,也将进一步提升团标的权威性和应用范围。
“中汽碳搭建中国汽车全产业链碳公示平台(CPP)就是官方搭建碳足迹管理体系前的一次有效尝试,从行业角度率先呼吁企业要重视碳足迹管理工作。我们提供这样一个平台,让所有车企能够公示碳数据,大家按照统一的尺度对比,也给采购方提供参考依据。应该说,我们的平台搭建更早、更完善。欧洲方面计划2025年构建一个这样的平台,我们先做出来了,也是为以后争取更多主动。”张廷说。
“作为一家深耕中国多年的欧洲企业,我们十分期待国家尽快建立统一的碳足迹管理体系、统一的数据因子库。只有在统一的碳排放因子下,碳足迹的测算和对比才有更直观的意义。”程迎迎表示。
文:张雅慧 编辑:庞国霞 版式:赵方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