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7日,中华全国新闻工作者协会发布关于开展第36届中国新闻奖评选工作的通知;同日,中华全国新闻工作者协会发布了《关于开展第19届长江韬奋奖评选工作的通知》。今年中国新闻奖评选项目、评选机制有调整。为进一步体现新闻专业优势、突出移动传播效果,创新增设4个项目:深度报道、短视频新闻、创意传播、视听设计。
4月7日,中华全国新闻工作者协会发布关于开展第36届中国新闻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通知发布范围包括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新闻工作者协会,中央新闻单位,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宣传局,中国新闻奖各专项初评报送单位,有关专业新闻工作者协会、教研机构等。
通知称,《中国新闻奖评选办法》《第36届中国新闻奖参评作品报送通知》已印发,请各报送单位结合实际认真执行,做好评选工作。中国新闻奖评选鼓励报送深度报道、舆论监督、时事评论等优秀作品,鼓励报送参与中宣部上年度组织开展的重大主题宣传活动中刊播的优秀作品,以及在推进主流媒体系统性变革中涌现出的短视频新闻、创意传播、新闻IP等优秀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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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韬奋奖评选启动
4月7日,中华全国新闻工作者协会面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新闻工作者协会,中央新闻单位,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宣传局,有关专业新闻工作者协会发布了《关于开展第19届长江韬奋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通知称,《长江韬奋奖评选办法》《第19届长江韬奋奖参评人员报送通知》现已印发,请各报送单位结合实际认真执行,做好评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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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今年中国新闻奖
评选项目变了
4月7日发布的第36届中国新闻奖评选办法,对评选项目、评选范围进行了优化调整。
增设4个项目
为进一步体现新闻专业优势、突出移动传播效果,创新增设4个项目。
“深度报道”以调查性报道、调研类报道为主,围绕重大议题、发展课题、民生关切、社会热点等展开深入报道;
“短视频新闻”以互联网移动端为主要发布渠道,时长在3分钟以内;
“创意传播”在内容表达、技术赋能、呈现形式、用户互动等方面具有鲜明创意;
“视听设计”以设计为主,反映新闻事实、新闻报道,包括新闻漫画、新闻版面、音视频编排、互联网界面设计等作品形态。
拓展延伸3个项目
对原有3个项目的评选范围进行拓展。
“典型报道”拓展了具有新闻价值的平凡人物(集体)的评选内容;
“新闻专栏”拓展为“新闻IP”,紧贴主流媒体个人和工作室IP发展趋势,新增工作室账号评选内容,开办时长由1年以上缩短为半年以上,突出专栏的品牌化、分众化、差异化特点;
“新闻业务研究”更名为“新闻研究”,聚焦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文化思想、马克思主义新闻观、中国新闻史与新闻实践等,涵盖理论阐释、规律总结等研究文章。
完善9个项目评选标准
“消息”增加“注重首发,独家性强”和“适配受众需求、互联网传播效果好”的要求;
“评论”增加“积极回应关切,有效引导舆论”的要求;
“新闻专题”更名为“专题”,增加多维度报道重大主题和新闻事件的要求;
“重大主题报道”完善为在年度重大主题宣传活动中涌现的优秀新闻作品,蹲点调研、基层一线报道优先;
“舆论监督报道”明确聚焦党和政府明令禁止、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现象,开展建设性舆论监督、推动社会进步的新闻作品;
“副刊”明确评选体现内容与形式整体设计的单期单版作品,有明确的“副刊”标识;
“新闻访谈”增加独家性和强化访谈效果的要求;
“新闻直播”完善传播平台、制作方式和直播效果的要求;
“应用创新”更加突出研发和拓展“新闻+文化、政务、服务”等媒介功能的创新性项目。
保留4个项目不变
具体为“通讯”“国际传播”“新闻纪录片”“新闻摄影”。
附:优化调整后的中国新闻奖评选项目
消息:报道新近发生事实的新闻作品。应简明扼要、表述准确,注重首发,独家性强,新闻要素齐全,适配受众需求,互联网传播效果好。
评论:评析新闻事件、热点话题、社会现象的新闻作品。应观点鲜明,论据准确,论证有力,积极回应关切,有效引导舆论。
通讯:详实报道新闻人物、事件的新闻作品。应主题鲜明,选材典型,结构合理,表述生动,感染力强。
专题:多维度报道重大主题、新闻事件的音视频和多媒体作品。应主题鲜明,选材典型,结构合理,报道生动,感染力强。
深度报道:以调查性报道、调研类报道为主,围绕重大议题、发展课题、民生关切、社会热点等展开深入报道的新闻作品。应主题鲜明、见解深刻、影响广泛。
重大主题报道:在年度重大主题宣传活动中涌现的优秀新闻作品。蹲点调研、基层一线的报道优先。应政治性、思想性、新闻性强,影响力大。
国际传播:以国(境)外受众为主要传播对象,精准体现国别区域传播特点的新闻作品。应新闻性、针对性强,国际传播效果好,发挥作用突出。
舆论监督报道:聚焦党和政府明令禁止、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现象,开展建设性舆论监督、推动社会进步的新闻作品。应事实准确充分,报道客观全面,切实促进实际问题的解决。
典型报道:报道英雄模范、平凡人物等具有新闻价值的人物(集体),或全国性、区域性、引领性的先进事迹、先进经验的新闻作品。应传递时代特质与社会价值,典型性、代表性、感染力强,社会影响大。
短视频新闻:以互联网移动端为主要发布渠道,具备新闻要素的单个原创视频作品(不含消息)。时长在3分钟以内,传播效果好。
创意传播:在内容表达、技术赋能、呈现形式、用户互动等方面具有鲜明创意的新闻作品。应吸引力、感染力强,传播效果好。
应用创新:研发和拓展“新闻+文化、政务、服务”等媒介功能的创新性项目。应有效服务群众和社会治理,实用性、功能性强,用户体验好。
视听设计:以设计为主,反映新闻事实、新闻报道的作品。包括新闻漫画、新闻版面、音视频编排、互联网界面设计等作品形态。应表达精准、契合内容,原创性强、触达面广、认可度高。
新闻纪录片:以纪实手法报道新闻事件、反映社会生活的视频作品。应具有较强的新闻性、思想性、艺术性以及文献价值。用事实说话,结构严谨。
新闻摄影:报道新闻的摄影作品。应现场拍摄,要素完整,新闻性、表现力强,文字说明精当。
副刊:体现副刊内容与形式整体设计的单期单版作品,有明确的“副刊”标识。应思想性、新闻性、艺术性相统一,特色鲜明。
新闻访谈:围绕新闻事件、社会热点话题或新闻人物,对相关当事人、知情人、权威人士等进行访谈的独家新闻作品。应主题鲜明、视角独到。访谈内容占作品总篇幅或总时长不低于三分之二。
新闻直播:对正在发生发展的新闻事件,通过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平台,以实时采集制作、播出呈现的方式,同步向公众传播的新闻报道。应以新闻现场音像信号为直播主体,信息丰富、流程顺畅、传播效果好。间断性直播选取完整直播段参评,一般性会议、演出、庆典、商务活动等的直播作品不参评。
新闻IP:新闻单位主导或新闻单位记者、编辑经所在媒体批准,依托本媒体终端或社交平台打造,以新闻事实为核心,围绕特定主题或领域,在互联网舆论场具有高辨识度、强公信力和广传播力的新闻作品集群及传播载体,包括工作室账号、新闻专栏等。应体现品牌化、分众化、差异化特点,专业性强,社会影响大。应连续发布作品半年以上,平均每周不少于1次。曾获新闻专栏奖的作品,如有重大创新,间隔5年后可参评。
新闻研究:聚焦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文化思想、马克思主义新闻观、中国新闻史与新闻实践等,涵盖理论阐释、规律总结等研究文章。
中国新闻奖评选机制有调整
第36届中国新闻奖评选办法在对奖项设置进行调整的同时,也同步优化了评选机制。
完善“正能量、高质量、大流量”评价机制
全流程体现“好报道、好评论、好创意作品”优先地位。与中宣部“三好作品”衔接,在中国新闻奖参评、报送、评选等环节,进一步明确其优先地位,同时作为自荐作品准入条件。
加强参评作品传播数据核验工作。适应互联网移动端传播规律,推动优质内容实现广泛覆盖、有效传播。加强与第三方专业技术平台合作,验证数据真实性,为评选工作提供重要参考。
进一步激励深度报道、舆论监督、时事评论作品。在报送通知中明确“中国新闻奖评选鼓励报送深度报道、舆论监督、时事评论等优秀作品”;明确“中央主要新闻单位、省级记协和报送名额超过10件的专业协会,报送深度报道、舆论监督、时事评论作品各不少于1件。”
完善评选机构工作职责
优化评委构成和评选程序。进一步提升评委代表性,扩大公众参与度,拓宽社会监督渠道,持续增强评选工作规范性、透明度、公信力。规范公众评委遴选办法,扩大社会覆盖面,邀请新闻界外具有代表性的人士参与线上打分,提高公众评委打分权重,邀请具有代表性的公众评委作为特邀评委参加定评评审。同时,进一步优化评选流程、严明评审纪律、强化过程管控,维护评选工作严肃性、公平性与权威性。
根据奖项变化调整专项初评承办工作。中国广播电视社会组织联合会承担新闻访谈、新闻直播和视听设计(音视频编排)作品初评;中国记协新媒体专业委员会承担创意传播、应用创新和新闻IP作品初评;中国新闻摄影学会承担新闻摄影、国际传播(摄影)初评;中国新闻漫画研究会承担视听设计(新闻漫画、新闻版面、互联网界面设计)、国际传播(漫画)的初评;中国报纸副刊研究会承担副刊初评;中国记协评奖办公室委托相关单位组成国际传播专项初评委员会,本届由人民日报社承担初评办公室工作。
细化参评署名要求
细化合作单位署名要求。考虑合作参评单位数量持续增长、体量不断扩大的实际情况,明确承担主要创作任务的单位,规范合作作品责任归属,评选文件在推荐主体、申报程序、材料提交等方面进一步明确合作创作新闻作品的参评要求,规定“合作单位超过6家的,需明确牵头单位、主要参与单位和其他参与单位,并由1家牵头单位推荐。”
对新闻研究项目提出署名要求。在该项目设奖名额中,作者、编辑为厅局级干部的作品获奖名额不超过3件。
完善自荐、他荐作品报送机制
扩大自荐作品范围。在获得省部级、中央主要新闻单位年度二等奖及以上奖励或入选中宣部“三好作品”基础上,将入选中国记协微信公众号“我的代表作”栏目的作品纳入自荐、他荐范围。
优化教研机构自荐、他荐报送工作。在充分保障参评渠道广泛性和覆盖面的基础上,每年对自荐初评单位中的43家新闻教研机构报送单位,进行报送工作打分排名,实行淘汰制。
“三好作品”,
怎么参评中国新闻奖?
根据第36届中国新闻奖参评作品报送通知,中宣部组织开展的“好报道、好评论、好创意作品”(以下简称“三好作品”)评选结果,作为中国新闻奖参评优先条件。
作为自荐作品的“入场券”
通知在“自荐、他荐”部分明确规定,社会单位或个人自荐参评的作品,必须满足以下两项条件之一:
1. 获得省部级、中央主要新闻单位年度二等奖及以上奖励;
2. 入选中宣部“三好作品”或中国记协微信公众号“我的代表作”。
这意味着,作品一旦入选“三好作品”,即具备通过自荐渠道参评中国新闻奖的资格。
在组织推荐中享有“优先权”
通知在“初评报送”的“报送名额分配”部分明确要求:“同等条件下优先报送‘三好作品’”。 这一规定适用于所有组织报送单位,包括中央主要新闻单位、各省级记协及相关协会。这表明,在各单位内部初评和向中国记协报送定评作品时,“三好作品”在同等质量条件下将获得优先推荐和报送的资格。
作为申报材料的标识项
根据《中国新闻奖参评作品推荐表》的格式要求,表格中设有 “是否为‘三好作品’” 的填报项。作品通过组织推荐或自荐渠道申报,均需在此栏中明确标注。
内容来源|中国记协、中国县市报研究会
